第14版:都市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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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 年 5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6个多月前,他实施抢劫时刺死一位年轻母亲
闭上眼就看到一个小男孩
哭喊着向他要妈妈

每晚喝一两斤白酒灌醉自己,不然他就无法入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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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本报记者 黄烜 摄

  每晚,他都要喝一两斤白酒把自己灌醉,不然他就无法入睡,因为一闭眼,就会出现一张小男孩的脸,哭喊着向他要妈妈。

  6个多月前,他杀死了孩子的母亲,抢走了一部手机和4000多元钱。手机里,有一张母子合影,男孩笑得很灿烂。

  尽管,他慌忙把手机扔进江里,可是那张脸永远地刻在脑海里。

  这位母亲30岁,有个5岁的儿子,在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经营一家再生资源收购亭。

  2007年10月22日11时许,她被人杀死在收购亭内,被抢走手机、现金等物品,价值5000多元。

  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刑警经过现场勘查,确定方向,分四条线展开侦查。刑警们先后走访龙潭区的旅店、工棚、出租屋,但案件一直没有进展。

  多方发协查通报找嫌疑人

  今年初,吉林市公安局、龙潭分局领导又对此案进行研究部署,要求全力侦破,决不放弃,一查到底。龙潭刑警又重新梳理案件,判定犯罪嫌疑人应该在案发现场工作或居住过,对收购亭女业主有一定了解。

  对周边寄居人口的调查成了此案的突破口。警方向曾在此居住、案发后突然离开的人员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发去协查通报,寻找线索,先后向黑龙江、辽宁、河南、安徽等地发去协查通报300多份。

  今年5月7日,从河南省禹州市传来重要线索,曾在龙潭区居住的打工人员田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龙潭刑警立即赶赴当地。

  5月9日,在河南警方配合下,田某被抓获。当时,他正在工地干活,被抓捕时没有反抗。

  经审查,田某,34岁,哈尔滨市通河县人,曾因盗窃被判4年半。暂居河南省禹州市。2007年,在吉林市土城子打工期间,他曾去那家收购站卖过废旧金属。当时,他注意到,那里经常只有女业主一人,携带现金。

  2007年10月22日,他携带水果刀来到收购站,想以卖废铜为由把女业主骗出收购亭,伺机抢劫。但女业主坚持不去,他当即在亭内抢劫,朝女子胸部刺去一刀,抢走她的挎包,里面有4000多元现金和手机。

  被抓时精神几近崩溃

  离开现场,他翻看抢来的手机。突然,看到一张合影。用他的话说,那孩子笑得很灿烂。可是,那个女子就是被他刺中的女子。

  慌忙中,他把手机扔进了江里,躲在北山附近。三天后,离开吉林市,逃往河南,因为他的前妻在禹州。

  他说,在逃亡的半年里,只要一闭眼,就看到那孩子哭着喊着向他要妈妈。后来,他每晚要喝一两斤白酒,酩酊大醉才能睡。想去自首,可是没勇气。

  就在精神快要崩溃时,警察找到了他。

  前几天,大地震波及此处,在河南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都被转移到安全地带,可他一点也不想走,只想死。

  田某被押解回吉林后,听说死者母亲已经精神崩溃。他对警察说,我害了一个家,也害了自己的家,要是以后被判死刑,把我的器官捐给死者家属。

  最后,想了想这半年来的生活和内心的挣扎,他说了一句话:“人别犯罪,做好人吧!”

  本报记者  黄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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